房地产相关名词解释(这是在网上搜集的相关知识,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核对,本人不承担法律后果责任) 房屋的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也称"建筑展开面积",它是指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每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围水平截面计算。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三部分。具体规定如下:包括房屋结构(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每层高度超过一般标准的房屋,也应按它们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不得按一般标准高度来折算它们的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指建筑物的水平面积,其计算公式为: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应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的使用面积(厅、卧、厨、卫、储的净面积+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1/2共用墙墙体投影面积 或=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 公共分摊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幢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说明: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应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 居住面积 是指住宅建筑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休息生活使用的居室净面积。居住面积与建筑面积不同,其换算公式为: 居住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的换算系数 独立式住宅的换算系数为1.83,由此可见,开发商在广告中打出居住面积,而实际销售中则按建筑面积,就超额出售了,这种在面积上“混淆视听”的手法,是可见开发商在促销上的精明之处。
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 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值班警卫室。 2、 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 公用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计算: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的计算: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公摊面积 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单幢楼内的公用建筑面积。其中,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则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具体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有: 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体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另外,购房人所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需要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按照规定,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用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以及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不计入公用建筑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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