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信息网(五常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132|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黄晓明回忆两段情:一度同居 分手时遍体鳞伤

[复制链接]

114

主题

520

帖子

15万

积分

五常终身荣誉居民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155693
金钱
134007
威望
13639
经验值
6997
魅力
8
精华
0

论坛元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1-30 23:29: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黄晓明近日接受台湾传媒访问,他坦言至今只经历过两段情,各有3、4年之久,坦言曾“同居”,却是遍体鳞伤收场。
黄晓明:“我很容易相信别人,所以不能允许别人骗我,那是我的底线。”
    
    演红许文强、汉武帝、韦小宝等角色的黄晓明,在内地有第一小生之称,他俊俏的五官曾被选为中国第一“美”人,像他这样的万人迷,情场却是“容易受伤的男人 ”。近日接受台湾传媒访问,他坦言至今只经历过两段情,各有3、4年之久,坦言曾“同居”,却是遍体鳞伤收场。第一段是他车祸重伤,女友却在他最脆弱时拂袖而去;第二段则因他无法接受女方欺骗而主动喊卡。但他对爱情没放弃,一旦遇到对的人,仍会不顾一切去爱。

第一位女友在他车祸后离开
    
    
    时光回到他在北京电影学院快毕业那年,当时他与别人合租房子,房间只够摆沙发床,收入微薄常只能吃泡面过一天,他说:“有一天我开车被大卡车撞,又被对面的军用卡车弹回来,缝了6针,我不敢跟父母说,他们到现在还以为是刮胡子受伤的疤。”
    
    他用“特别惨”来形容那段长达一年多的低潮,“受伤期间,我一个人待在北京,身边很多不重要的人离开了,没有人照顾我”。他口中的“不重要的人 ”,指的是第一任女友,他没否认:“我还以为她会照顾我,没想到却离开我,所以当时觉得自己很可怜、很受伤。”这个“她”传是他同班同学刘懿,他为难说:“这个不说,就留点秘密给我吧!”
    
    出了那场车祸,使他心理受创,竟让本来在学校不会演戏的他,突然间“戏胞”开窍,他于2001年所拍的《大汉天子》瞬间在两岸三地走红,也打开了他在台湾的知名度,果真因“祸”得福。
    
    只是没想到,他之后又发生第2次重大车祸,他说:“我不是开快车,是因为开车恍神想事情,那次翻车,颈椎骨折很严重,但当时有戏在赶拍,我连石膏都没打,坚持上工,医生都觉得我疯了!”因为这一连串的心路历程,让他变得更坚强,他说:“经历过这么多事,戏里的苦都不算什么了。”
    
    
    自己主动向第二个女友提出分手
    
    
    他的第二段恋情,是他主动分手收尾,至今已两年多,他说:“我很容易相信别人,所以这辈子最痛恨别人撒谎,我不能允许别人骗我,那是我的底线。” 至于当时女友骗了他什么而导致分手,是否因为劈腿?他仅说:“不一定是指劈腿,包括她和朋友出去,却跟我说没有,这都是一种欺骗。”并强调自己是表演出身,特别会察言观色,很能看穿人。外传这个对象指的是演员秦岚,他一贯保护说:“这个不说。”
    
    也因为被两段感情伤得很深,让他更觉得真爱无法强求,一切看缘分,一旦遇到他真正爱的人,他会不顾一切去爱,即使当红也不想掩饰,想大方昭告天下,这一点他会跟经纪公司坚持,他说:“因为我一定要让她幸福!”
    
    他也感慨成名的代价就是失去自由,谈感情更加不容易,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他不会当演员,会尝试做生意人,现在已开始计划投资副业,例如开餐厅或投资艺术品,也不排除开发自己的服装品牌。


1

主题

94

帖子

6万

积分

五常终身荣誉居民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65095
金钱
60810
威望
2849
经验值
1248
魅力
0
精华
0

论坛元老

沙发
发表于 2009-1-31 17:46:27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还可以理解。

第二次他仅说:“不一定是指劈腿,包括她和朋友出去,却跟我说没有,这都是一种欺骗。

要是小事就不应该了。男人应该大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8

主题

454

帖子

8万

积分

五常终身荣誉居民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80772
金钱
67312
威望
8332
经验值
4216
魅力
0
精华
2

论坛元老

板凳
发表于 2009-2-3 16:21:35 | 只看该作者

感情很丰富,心思很细腻的男人。

[em1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五常信息网(五常论坛) ( 黑ICP备06006344号

GMT+8, 2024-5-13 17:26 , Processed in 0.092330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