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市民、游客提供一个清洁、舒适、安全的游园环境,本园根据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以下游园须知: 一、游人文明游园,爱护公物,保护环境,不得影响和妨碍他人浏览、休憩; 二、爱护花草树木,不准攀枝摘花、摘果、严禁翻越围栏、穿行绿篱、践踏草地以及在草地上拍照、踢球、练功、跳舞等; 三、爱护园内公共设施,不准随意在建筑物、设施或植物上刻画涂抹、攀爬、搬动和损毁; 四、爱护园内环境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便溺、乱丢果皮、烟头、纸屑等杂物,禁止在垃圾桶内翻捡垃圾; 五、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及其它危险品入园,禁止打鸟、射击、捕鱼和挖蚯蚓等,禁止在园内进行危及安全 的各种活动和戏水、游泳、滑冰、使用遥控飞行器等; 六、机动车辆和自行车(除特种车辆、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使用的手摇、手推轮椅外)不准进入园内;严禁在园内滑旱冰;严禁在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类似物品; 七、禁止在公园进行赌博、煽动闹事、打架斗殴等非法活动,严禁在园内进行非法集会、传销、法轮功、迷信等非法活动; 八、未经允许禁止在园内兜售商品及派发宣传品等活动,不准在园内使用高音扬声器及制造各种噪音; 九、禁止携带宠物入园; 十、在公园内拍摄电影、电视、广告等须经公园管理处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十一、游园时请注意自身和财产安全,儿童和老人须有家人(监护人)陪同,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十二、严禁在园内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以上各条款、请各位游客自觉遵守,如不听劝阻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或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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