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喧嚣的酒桌上下来,头昏昏沉沉的,魂魄似乎已经游离,机械又程式化的作别。
午后,向东北棉衣一样冗肿的机关冷冷清清,脱了那鞋,脚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走路。斜躺在厚重的沙发上,扶手高过两个肩,坐面也算可以盛下蜷缩的人,沙发屏则更显高直。同沙发一词一样,它的肤色也是舶来品,棕红色的早期人造革光滑致密,就像沙漠中晒干的马皮;大炼钢铁时的弹簧劲力十足,对臭烘烘的屁股不肯屈服。
我喜欢和它相依小憩,但真正睡着的时候却不多,大多是胡思乱想,也许只有办公楼也混沉沉的时候,才可以一起遐想。
从人民公社大锅饭的敲钟声,到文化大革命粘满浆糊的手,扶着她紫红色的靠背,打鸡血一样的爬上去,粘稠干枯的小手儿贴上硕大字的大字报;从包产到户暗夜中老农忽明忽暗的卷烟,到改革开放擦烟粉、喇叭裤、大墨镜的跑车男;到响亮的服务型政府......有多少形形色色的人在这个沙发上坐过,和它扶过的长满老茧的手、苍白颤抖的手、有力激动的手;它见证过多少曾经是很重要的事,猜想着三个兜的制服、四个兜的中山装、双排扣挑肩西服,直至颜色都很高大上的深蓝色尼克服;开会的、上访的、办事的,甚至是故意来转转的。在办公室从平房到楼房再几经修缮装潢,曾经和它一起共事的,已经有多少死去、离休、调转、解聘,这个角落里的棕色沙发,在乱哄哄你方唱罢他登场的社会活动中,它俨然已是这个机关最有资格的了。真不知,是人,还是它,是我曾经笔下的嫁衣裳。
在我拥有和它一起办公的权利之前,它却差一点遭了没顶之灾。前一次是因为我独具慧眼,一块抹布就把它恢复崭新。在它从最高长官到副长官再到文书室后,走进了我的宽敞空荡的办公间。上一次是我的力排众议,这次留住他的时候不是恋恋不舍,而是敝帚自珍,甚至有些共同进退的感觉。人有些时候真是很奇怪,我与这紫红色的家伙,终成了这楼里的异样眼角下的兄弟。
可下一次呢....
于是对号入坐到了冯梦龙笔下的崔姓灌园叟--绛衣披拂露盈盈,淡染胭脂一朵轻。自恨红颜留不住,莫怨春风道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