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一封匿名信的启示
北国之春 (1987年于五常) 最近听到这样一件事:某单位一位新领导上任后,大刀阔斧地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精简了机关干部,改善了经营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这个长期落后的单位一跃成为全省同行业先进单位。然而,由此却给这位领导增添了意外的苦恼――纪检部门收到了一封检举这位领导“八大问题”的“署名”信,组织人员对此进行了调查,一时闹得满城风雨。而调查的结果是:信中检举的问题纯属虚构,署名者确有其人,却不是这个人写的,原来是一封盗用他人名字署假名的匿名信。
很难知道这封匿名信的炮制者是谁,然而分析其写这种匿名信的动机,无外乎有以下几方面:一种可能是由于改革触动了某些人的私利,或是个人间有过矛盾,而对领导产生了不满心理,为了报复,便想方设法拆领导的台,给改革设置种种障碍,甚至写匿名信进行造谣中伤。另一种可能是某些人看到新领导把单位搞得生机勃勃,当了先进,扬了名声,便产生了卑劣的嫉妒心理。当然还可能有其它什么原因。然而不管怎么说,这种写造谣中伤的匿名信的做法是卑劣的。说明一点,这里单指造谣中伤的匿名信,对于那种反映真实情况,因怕被检举的确有严重问题的领导知道后给自己“小鞋”穿而写匿名信的情况,不在此文议论之列。
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在改革过程中不可能不触及到某些人的私利。要搞好改革,就必须铲除一些弊端,想一团和气,一个人也不得罪是不可能的。改革没有固定的模式,需要在改革中摸索前进,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一点这样或那样的失误也是可能的。因此,无论是谁,对待改革都要采取正确的态度。如果对领导有不同意见,可以善意地当面向领导提出或用正当方式反映给上级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改革献计献策,支持改革,修正错误,这是值得提倡的。然而,采取写匿名信进行造谣中伤的做法则是不足取的,这样做对别人、对自己、对组织、对社会都是有害无益的。这种人,为了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花几角钱邮一封信,不死也让你臭三分。”捕风捉影,迷乱视听,以谣言杀人。甚至不惜采取“盗名”手段,在匿名信中署上某位较有影响的人的名字,成为“署名信”,欺骗组织,诬陷好人,离间团结,一箭“三鵰”,用心可谓何其毒也!对这种匿名信,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查、不理、不信。如果要查的话,倒要查一查造谣中伤者是何许人也,让其知道诬陷好人是违法的,否则不足以树正气,刹歪风,平民愤。
对于那种不是因为个人恩怨,而是出于对别人嫉妒而写造谣中伤的匿名信者,同样要给予道义上的谴责和必要的法律制裁。应当承认,嫉妒几乎是同人其它本能一样同时存在着,但是要看一个人的道德水准和情操的高低,最重要的是要看他能否用自己的理智和情感去克服这种心理。其实,嫉妒也不尽相同,不同的嫉妒有不同的内涵和表现。其一是你比我做得好,那么我就损坏你的名誉,使你变丑、变臭,不惜采取各种卑鄙手段。这种嫉妒是一种极其卑劣的心理,它表现了具有这种心理的人的卑劣的性格、情操、道德,这是一种可悲的沉沦。其二是你比我做得好,那么我要做得比你更好,这种嫉妒则是一种高尚的心理,这才是一种真正值得提倡的奋进精神!奉劝那些小肠嫉妒的造谣中伤者,丢掉你的前一种卑劣的嫉妒心理吧,如果一定要嫉妒,就拾起和弘扬后一种高尚的嫉妒心理,奋发向上,靠自己的努力赶上和超过别人,那么你才是有出路的。
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改革也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任何一个改革者都要经受得住狂风暴雨的考验。我要赠给受到谣言伤害的那些同志一句名言:“走你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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