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公 告 (第2号)
根据国家和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五常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景区、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电影院、体育运动场所(包括健身馆、台球厅、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各类体育运动协会组织等)、各类文化活动组织(包括合唱团、舞蹈队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麻将馆、游戏厅等游戏游艺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洗浴场所,以及野生动物、活禽销售、宰杀场所一律关闭,暂停所有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和公交车运营,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商场、医院、饭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以及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场所通风和消毒等防范工作。 3、市域内各类餐饮、婚庆场所,禁止提供一次性超过20人以上的用餐服务;禁止各类群体及个人举办一次性超过20人以上的聚会。 4、暂停营业性演出审批,各类演出、赛事、论坛、展会等大型活动一律取消。 5、各旅行社一律禁止组织旅游活动,对重点疫区预定来五常市旅游团一律劝返;对到五常市游客采取14天隔离观察措施。 6、各商家严禁借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以上公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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