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信息网(五常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68|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子被推进太平间一小时 家属看后称其“还活着”

[复制链接]

234

主题

1360

帖子

44万

积分

五常终身荣誉居民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443116
金钱
63143
威望
238162
经验值
138510
魅力
581
精华
0

论坛元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1-7 09:37: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中午,一名中年男子因为被重物砸伤被送到南京同仁医院,并在医生宣告死亡后被送到太平间,可是下午家人来看最后一眼时,却称他们发现亲人还有生命迹象。随后家人将其从太平间推出,要求转院进行再次抢救。但是120急救车赶来后,随车医生表示人已经没有心跳。尽管如此,家属还是认为医院草草决定把人送太平间,否则可能还有救。

  现代快报记者孙玉春

  家属:在太平间发现“有问题”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在位于双龙大道的同仁医院见到了家属。据了解,今年46岁邹某是句容人,昨天在江宁陆郎搞装修工程时,被砖块等砸中后腰和后腿,随即被其妻子和工友找了一辆车送到同仁医院急救室。

  邹某妻子王某称,在去医院的车上,丈夫还发出微弱的声音。11点40分左右到医院后,他们一直在等抢救结果。大约12点20分,医生告知“人死亡了”。

  “当时我提出,等我婆婆还有儿子来,见最后一面,但是医生不同意。”王某说,丈夫随即被推去了太平间。直到下午两点钟,家人都赶到了,决定去太平间再看一眼,不料却发现了“问题”。

  根据家属讲述的情形:当时,邹某的儿子、母亲等进去后抱着邹某头痛哭,然后就发现“身体还有温度,尤其是脖颈、腋窝部位”。后来,儿子去摸父亲颈部的大动脉,称感觉有微弱的跳动。这让家人激动不已,随即现场对邹某进行人工呼吸,前一个家属没吹进去,邹某的儿子又上去吹气。

  据称,他们还发现邹某的肚子有动的迹象。随后他们就准备把人推出去找医生。这时候,看太平间的一位老工人韦某也在场,“他上来摸了摸鼻子,说‘还有呼吸,赶快找医生抢救!’”

本人发贴均为转载,内容与五常论坛无关,若发现有误,立即删除。

234

主题

1360

帖子

44万

积分

五常终身荣誉居民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443116
金钱
63143
威望
238162
经验值
138510
魅力
581
精华
0

论坛元老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11-7 09:38:09 | 只看该作者

院方:伤者送来时已无心跳呼吸

  昨晚,邹某家属陆续赶来,在民警协调下,院方也出面与家属进行对话。据该院急诊科主任朱从建介绍,邹某是11点40分送到医院的。

  “送来时已经心跳呼吸全无,瞳孔散大。”朱主任说,后来他们上了抢救器械,对邹某进行了心跳复苏等抢救,一直到12点20分,决定放弃抢救,宣布邹某死亡。在12点20分,医生又按照程序打了一张心电图的单子出来,上面还是一条直线。

  “随后按照程序,遗体被送去太平间。”朱主任说,大概两点左右,家人进太平间,说发现有生命迹象,然后家属把人推出来,并且拨打120,要求立即转院抢救。

  朱主任说,120急救车到了之后,随车医生决定还是先做一下心电图,就在急诊室门口地上做了一下。不过当时没有出纸质单子,但是监测的结果是没有心跳,120就没有执行转院,而同仁医院觉得不宜把人放在外面,又把人推到急诊室。

  此后,邹某还是没有心跳,也就没有抢救。一直到晚上6点多,遗体一直停放在急诊抢救室内。

  此事仍在处理

本人发贴均为转载,内容与五常论坛无关,若发现有误,立即删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4

主题

1360

帖子

44万

积分

五常终身荣誉居民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443116
金钱
63143
威望
238162
经验值
138510
魅力
581
精华
0

论坛元老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11-7 09:38:27 | 只看该作者

事情的焦点集中在几个方面,现代快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解。家属坚持称,太平间的工人韦师傅当时称“人有呼吸”。

  昨晚6点多,记者见到了韦师傅,并询问了当时的经过。他表示,当时人已经送到太平间1个多小时,家属来看时,他摸过邹某手、脚,是凉的,脖子是有温度,“人死时间不长,这个也正常。”韦师傅否认说过“赶快抢救”之类的话。

  记者询问邹某家属有没有相关的录音录像证据,家属表示,由于当时心情焦急,没有及时录音录像,尤其是太平间的经过没有录下来。

  昨天,同仁医院急诊科主任朱从建表示,医院判断死亡的标准是心跳停止。而且在心跳停止后,他们对于邹某的抢救时间超过了半小时。

  昨天江宁百家湖派出所的民警也赶到现场,并在现场协调处理,民警表示,在此事暂时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情况下,警方首先保存抢救室内全过程的录像,并要求双方理性处理此事。同时陆郎派出所也迅速介入处理邹某工伤一事。

本人发贴均为转载,内容与五常论坛无关,若发现有误,立即删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五常信息网(五常论坛) ( 黑ICP备06006344号

GMT+8, 2024-5-13 04:48 , Processed in 0.067813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