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遇暴恐分子可直接开枪 为积极应对反恐维稳面临的严峻形势,2014年3月,公安部决定集中3个月,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活动,以规范民警使用枪支的行为,提升实战能力。各地公安机关相继出台政策加强反恐力度,表明对暴恐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北京:根据北京市公安局5月份反恐防控总体工作部署,执行反恐防控任务的一线特警,随身配发的子弹已经增加一倍,一旦面对正在实施暴力活动的恐怖分子,无需“亮明身份、鸣枪示警”等一系列警告程序,可直接开枪。 厦门:7月4日,福建厦门警方发布严打暴恐通告强调,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危及公民及民警生命安全的行为,经警告无效的,可以开枪;紧急情形下,对正在实施暴恐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可以直接击毙。 江苏:为强化街面突发事件的处置,江苏各地参照香港的机动警察部队(PTU)模式,配建了一支机动处突力量。持枪巡特警和武警得到明确指令,对严重危害公民生命的行为,警告无效可以开枪;而对正在行凶的暴恐分子,可以直接击毙,确保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西安:6月12日,西安市公安局制定《西安市公安局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范(试行)》,其中对民警的开枪情形进行了要求:犯罪行为人在警察口头警告或鸣枪警告后仍继续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或拒捕、逃跑的,可对其开枪射击;来不及警告或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以及犯罪行为人正在实施危及公民生命安全暴力恐怖犯罪的,可以直接对其开枪射击。 据新华社央视《东方时空》 京华时报记者施志军 |